鄭重聲明

佛乘宗鄭重聲明

  

  

茲鄭重聲明:

  佛乘宗係由第一代祖師 妙空菩薩所創,第二代 緣道祖師暨 緣聖長老所弘傳。民國八十二年八月 緣道祖師涅槃前,正式將佛乘宗交付予當時第二代(緣字輩)唯一之門人──緣聖長老(現為 緣聖宗師),囑咐其帶領全體門人遵行 祖師之遺訓,本著門規之精神精進修行,繼續完成佛乘宗弘法利生之千古志業。

  緣道祖師當年為整合佛乘宗,建立完整之弘法體系,於民國八十年間向內政部申請設立「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佛乘宗學會」,惟部份早期設立之道場並未歸附,祖師涅槃後渠等在弘法方向上已日漸偏離。佛乘宗學會遂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有「佛乘宗」、「大乘佛乘宗」、「佛乘宗大乘法門」等團體標章專用權,藉以保護創宗 祖師千辛萬苦傳下之佛乘大法。佛乘宗學會基於商標法及著作權法對違法使用「佛乘宗」團體標章,並擅自引用 緣道祖師論著及肖像之道場,保有法律追訴權。

  佛乘宗宗本部近年來幾經考證,部份道場之弘法行為已嚴重偏離佛乘宗法統,為避免社會大眾持續遭受蒙蔽,進而對本門有所誤解,故於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由佛乘宗學會正式發函通知各該使用「佛乘宗」字樣之道場,即刻更正,並不得再行使用「佛乘宗」名義對外作各項侵權及弘法行為。並於同年三月三十日以宗本部之名義,分別在中央日報(23版)及聯合報(52版)登報聲明,提供辨識之門逕,以正視聽。

  迄今,正式由佛乘宗宗本部授記認可之弘法機構及道場有「財團法人佛乘宗基金會」、「社團法人中華佛乘宗學會」、「明德大自在禪林」、「永和大自在禪林」、「新竹大自在禪林」、「台中大自在禪林」、「中壢大自在精舍」。敬祈各界鑒察!

 

佛乘宗宗本部 敬啓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十三日

 

註一:佛乘宗門規

第一條 尊師重道,護持五寶,圓修十度,誓證佛果。
第二條 慈悲平等,普度眾生,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第三條 自立活命,奉獻公益,群已和協,無我為人。
第四條 遵行門規,光大本門,如有故違,眾同棄之。

註二:佛乘宗宗本部授記之國內弘法機構及道場有「財團法人佛乘宗基金會」、「社團法人中華佛乘宗學會」、「明德大自在禪林」、「永和大自在禪林」、「新竹大自在禪林」、「台中大自在禪林」、「中壢大自在精舍」。

 


 

 

佛乘宗宗本部為彭金泉(彭善佛)居士逝世聲明

  彭金泉居士係民國七十二年進入本門,皈依 緣道祖師門下,後祖師成立大乘禪功學會於漢口街,敦請前國大代表陶融先生擔任第一屆理事長,祖師及 緣聖長老任常務理事,指派弟子彭居士為總幹事。不意,當第二屆理監事改選之際,彭居士擅自在 祖師、長老未進入會場之前,已先行主持改選會議,令自己當選第二屆理事長掌管大乘禪功一切,從此 祖師未再踏入大乘禪功 一步。
  之後,招生廣告中,自稱直接受教於第一代 妙空祖師,不再以 緣道祖師為指導老師,並且未經 祖師授記許可先行私自收授弟子,將 祖師架空,這是 祖師住世時非常感嘆之事!祖師常言我不是怕你收授弟子,而是你能將弟子帶往何處去?
  彭居士修學佛乘宗功課時間誠然不足,實未得佛乘宗之精髓,並且參學各宗各派,修法龐雜,所教之法不純然為佛乘宗修法,祖師曾言;修行貴在一門深入,參雜學多不但無益,甚至互相為礙。且彭居士練氣方法又有所偏執,祖師住世時曾多次勸說糾正,希望其改變,但他只是漠然回答:改不過來了!祖師每提及此,都是非常憂心的!這些修法的問題,再加上身邊弟子所談及,彭居士為了各處去上課,長久以來日常生活作息及飲食失調,這都是造成身體出狀況的原因。
  再者 緣道祖師圓寂後,彭居士與妻子陳善音居士二人未經祖師住世時授記,倆人同時自立為佛乘宗第三代宗師,嚴重違背門規!就因果而言,更是種下錯誤的因,要福壽綿長更是困難了,祖師曾言德大不全,諸佛不佑。又說,這幾個大弟子的言行就留給後人去評斷,當時 祖師已透露出今日的果了。
  民國九十一年三月 緣聖長老眼見未來因果終會成熟,多次勸戒並以存證信函方式發給非本部授記之道場,希望他們即刻更正,惜未見改變,實感婉惜!宗本部本不願多作聲明,但門內弟子多對彭居士夫妻二人修練本門功法,卻陸續英年早逝多所不解,心生疑惑,再三希望宗本部表達看法,僅以此事實說明以明眾人之疑!

 

佛乘宗宗本部 敬啓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佛乘宗宗本部致財團法人佛乘宗大乘禪功文教基金會彭金泉居士之法律聲明啓事

 


 

 

佛乘宗宗本部致李政賢(李善單)居士聲明啓事

  近來,部分報章媒體報導有關自稱「佛乘宗第三代法傳人」李政賢居士之新聞事件,於本門法統層面或有混淆視聽之虞,特此提出嚴正澄清,尚祈社會大眾垂察!

  佛乘宗乃民初聖僧 妙空祖師所創,由第二代 緣道祖師暨 緣聖長老所弘傳。緣道祖師於民國八十二年八月涅槃,將佛乘宗弘法之重責大任交付 緣聖長老,由 緣聖長老帶領宗本部遵行 祖師遺訓持續弘揚佛法至今。

  佛乘宗承傳法統為「妙、緣、善、法」, 凡皈依弟子均為法傳人,「善」字輩弟子係屬第三代法傳人。惟近年來,宗本部考證李居士弘法活動已嚴重偏離本門之創宗宗旨及門規(註一),經多次勸戒無效,已不為 緣聖長老認可其為佛乘宗之弟子,為避免社會大眾持續遭受蒙蔽,進而對本門有所誤解,故於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委由南一國際法律事務所發出存證信函,通知其不得再以佛乘宗名義對外做各項侵權及弘法行為。

  茲因佛乘宗弟子必需經由 宗師或 宗師指定之法統傳承人親自授記,並於公開場合頒發「法譜」始得收受門徒,然李居士未蒙授記,便擅自對外收徒,顯已違反本門門規「尊師重道」之精神。另其多項個人行為業已引發社會大眾爭議,已嚴重影響本門名譽。宗本部在此除對其行為表示遺憾外,並再度鄭重聲明其人已非佛乘宗第三代弟子,敬祈各界鑒察!

  佛乘宗設立之宗旨,在於發揚 佛陀慈悲喜捨之精神,使大眾建立無私為人,奉獻公益之人生觀,進而幫助人類社會成為安和樂利,群己和諧之大同世界;藉由本門殊勝之修行大法,提升人類生命層次,開發人體生命身心大能,增進人類社會之福祉。凡所有認同佛乘宗弘法宗旨及門規者,或欲進一步了解佛乘宗修行方法之各界人士,歡迎蒞臨佛乘宗宗本部授記之道場賜教(註二),是所至禱!

 

佛乘宗宗本部 敬啟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註一:佛乘宗門規

第一條 尊師重道,護持五寶,圓修十度,誓證佛果。

第二條 慈悲平等,普度眾生,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第三條 自立活命,奉獻公益,群已和協,無我為人。

第四條 遵行門規,光大本門,如有故違,眾同棄之。

註二:佛乘宗宗本部授記之國內弘法機構及道場有「財團法人佛乘宗基金會」、「社團法人中華佛乘宗學會」、「明德大自在禪林」、「永和大自在禪林」、「新竹大自在禪林」、「台中大自在禪林」、「中壢大自在精舍」。

佛乘宗宗本部致財團法人佛乘世界文教基金會李政賢居士之法律聲明啓事

佛乘宗宗本部致佛乘宗世界弘法總會李政賢居士之法律聲明啓事

 

 


 

 

佛乘宗宗本部致楊博光(楊善性)居士聲明啓事

佛乘宗宗本部致中華佛乘宗法界弘法協會楊博光居士之法律聲明啓事

佛乘宗宗本部致佛乘宗大自在講堂楊博光居士之法律聲明啓事

佛乘宗宗本部致乘宗妙空講堂楊博光居士之法律聲明啓事